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核心内容如下

2012年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为6500人,其中广东省内计划招生4942人(深圳市内2968人,深圳市外1974人),省外计划招生995人。具体构成包括:外省计划1145人(含新疆喀什定向招生50人、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100人)、新疆预科转入135人、内地新疆高中班18人、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60人、本科插班生200人(广东省内计划100名,市外计划100名)。

招生范围覆盖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广东省内考生参加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广东省外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参加第一批次(重点批次)本科录取。

本科插班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广东省户籍在省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规定及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综合自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