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取消可售安居房、人才房,相关可售型保障性项目将统一转为共有产权住房,并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取消原有住房类型: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可售型保障房类型被废止,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类)和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的封闭流转规则: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产权份额;满5年后,可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这一制度旨在抑制投机性交易,确保住房保障属性。
产权份额分配机制:购房人产权份额按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剩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同一项目同批次销售的产权份额相同。

政策衔接与实施时间表
新旧项目过渡安排: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五条明确,政策施行后不再新增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安居房项目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政策落地依据:此次《规则》修订与国务院202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形成呼应,深圳通过政策调整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政策目标与预期效果
遏制投资套利:共有产权住房的封闭流转制度限制了短期买卖行为,购房人需长期持有产权,降低了通过保障房获利的空间。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侧重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共有产权住房则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产权保障,形成多层次供给体系。
稳定市场预期:通过明确产权份额和流转规则,减少市场对保障房“变相商品房化”的猜测,引导合理住房消费。

国家政策导向:国务院2021年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深圳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
市场反应:业内普遍认为,政策将减少保障房领域的投机行为,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同时可能对周边商品房市场产生分流效应。
后续配套措施:深圳市住建局需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流转细则及政府回购机制,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总结:深圳取消可售安居房、人才房并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次结构性改革。通过封闭流转、产权份额限制等设计,政策旨在平衡保障属性与市场秩序,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更稳定的住房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