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海(High Seas),或称国际公海(international waters),是指非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领海的海域。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及1958年的公海公约,公海既然不属于任何国家,故任何国籍的船舶均有航行权,对于公海中非所属国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也可由任何国籍渔船加以捕捞。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向任何国家开放。根据公海公约第二条规定,公海对各国一律开放,任何国家不得有效主张公海任何部份属其主权范围。而“公海自由”(Freedom of the Seas)[包括“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但两者概念不同)],对沿海国及非沿海国而言,包括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 捕鱼自由; 敷设海底电缆与管线之自由; 公海上空飞行之自由。 该条有但书规定,各国行使以上各项自由,及国际法一般原则所承认之其他自由,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之利益。
